一、建设地址
我县地处黄河冲积平原,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冲积层,成层性较好,均为中等压缩土。表层土由于人类长期活动形成一硬壳层,1-7层为粉土与粉质粘土交互出现,粉土力学性质较好,而粉质粘土由于含水量较高,空隙较大,因而力学性质一般,第八层粘土性质一般,自第九层开始,各土层力学性质明显增强,城区未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。
二、土地资源
开发区保证外商投资项目用地需求。外商可以通过出让或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权,土地使用权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期限办理。土地出让价格50000元/亩左右,在出让合同期内,使用者有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或由合法继承人继承。土地租赁价格1200元/亩,土地租赁期限最长为30年,租赁期内可以转让、转租、抵押,期满后,使用者可优先续租或受让。我县现有熟地2000余亩,投资商随时可以规划建厂使用。
三、供电
(一) 开发区内综合电价为0.47元/度。
(二) 开发区内供电干线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,企业只负责厂内供电线路的铺设。
(三) 全年、全月、全日不停电;不限制用电负荷
四、供汽
开发区供热能力700万吨/年。供热干线管道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,企业只负责厂内供热管道的铺设。供热压力不低于8公斤。
五、供水
水文地质资料表明,地下水资源丰富,场地周围50平方公里范围内,地下水储量为2.3亿立方米,含水层主要为80米以上的砂砾石和细砂层,富水性较好,地下水埋深一般在2-8米,流向与地表水一致,自西南流向东北。在厂区内打水井,出水量完全可满足供水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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